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0771-2014 日用玻璃陶瓷.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日用玻璃陶瓷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

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日用玻璃陶瓷,不适用于日用玻璃陶瓷烹调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3298 日用陶瓷器抗热震性测定方法

GB/T 3300 日用陶瓷器变形检验方法

GB/T 3301
日用陶瓷的容积、口径误差、高度误差、质量误差、缺陷尺寸的测定方法

GB/T 3302 日用陶瓷器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规则

GB/T 3303 日用陶瓷器缺陷术语

GB/T 3532 日用瓷器

GB/T 3534—2002 日用陶瓷器铅、镉溶出量测定方法

GB/T 5000 日用陶瓷名词术语

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63—2003 搪瓷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12651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GB19778 包装玻璃容器 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

GB/T 27587 日用陶瓷耐微波加热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03、GB/T 5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玻璃陶瓷 devitroceram

由结晶相和玻璃相构成的一类陶瓷复合材料,
一般通过对玻璃进行适当加热处理以使玻璃体内产

生足量结晶相而获得。

GB/T 30771—2014

3.2

日用玻璃陶瓷 domestic devitroceram

供日常使用的玻璃陶瓷制品。

3.3

结石 stone

制品中没有熔化的固体夹杂物。

3.4

气泡 bubble

制品中存在的气体夹杂物。

3.5

模痕 seam mark

制品在模具上定型时产生的模具合缝痕迹及模头吸附痕迹。

4 产品分类

4.1 按产品的用途分为碟类、碗类、杯类、壶类及其他器物类。

4.2 按产品的器型分为扁平制品、小空心制品、大空心制品。

4.3 按产品的规格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型,其规格范围见表1。

1

类别

型式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型

盘碟类口径/mm

<128

128~<228

228~350

>350

碗类口径/mm

<110

110~<175

175~250

>250

杯类口径/mm

<60

60~<100

100~140

>140

壶类容量/mL

<250

250~<1000

1000~2400

>2400

其他器物类

视其外观相似情况,分别按上述各类定形

5 要求

5.1 外观质量

5.1.1 产品不允许有崩缺、裂纹和渗漏缺陷。

5.1.2 成套产品的花面色泽应基本一致,贴花产品不允许明显的画面缺陷。

5.1.3 产品的底沿应平滑,放在平面上应平稳。

5.1.4 有盖产品的盖与口基本吻合。

5.1.5 底部标志应正确、清晰,不得有明显歪斜与偏心。

5.1.6 产品外观缺陷应符合表2规定。

GB/T 30771—2014

2

序号

缺陷名称

测量单位

产品规格

合格品

1

变型

高度/mm

盘碟类

小型

不大于2.5

中型

不大于3.5

大型

不大于4.5

特型

不大于口径的2.0%

鱼盘类

<200

不大于3.5

200~240

不大于4.5

240~320

不大于6.0

≥320

不大于最长口径的2.0%

口径/mm

碗类

小型

不大于2.5

中型

不大于3.5

大型

不大于4.5

特型

不大于口径的2.0%

杯类

小型

不大于2.0

中型

不大于2.5

大型

不大于3.0

特型

不大于口径的2.5%

壶类

<60

不大于2.5

≥60

不大于3.0

2

结石

直径/mm

小、中、大、特型

不大于0.3

3

气泡

直径/mm

小、中、大、特型

小于0.5,间距不小于30

4

模痕

小、中、大、特型

不明显

5

波浪纹

小、中、大、特型

显见面不明显

注:本标准未能包括的缺陷,可按相似缺陷处理。

5.2 抗热震性

5.2.1 成套或系列产品

餐具以小型盘、碗类产品为代表件,茶、咖啡具以杯、盅类产品为代表件,120℃~20℃热交换一次

不裂。

GB/T 30771—2014

5.2.2 非成套或系列产品

小型产品120℃~20℃热交换一次不裂;中、大、特型产品110℃~20℃热交换一次不裂。

5.3 铅、镉、砷、锑溶出量

5.3.1 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应符合 GB12651 规定。

5.3.2 砷、锑溶出量允许极限应符合 GB19778 规定。

5.4 微波炉适应性

按6.3的试验方法, 一次循环不裂和无电弧产生。

5.5 产品规格误差

5.5.1 口径误差

口径大于200 mm 的误差允许±1.0%,口径在60 mm~200mm
之间的误差允许±1.5%,口径小

于60 mm 的误差允许±2.0%。

5.5.2 高度误差

高度误差允许土3.0%。

5.5.3 质量误差

质量误差允许±6.0%。

6 试验方法

6.1 抗热震性

按GB/T 3298 执行。

6.2 铅、镉、砷、锑溶出量测定

6.2.1 浸泡条件

按GB/T 3534—2002 中7.2执行。

6.2.2 铅、镉溶出量测定

按GB/T 3534—2002执行。

6.2.3 砷溶出量测定

6.2.3.1 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 GB/T 6682—2008
中规定的二级水。

6.2.3.1.1 硫脲溶液(50 g/L)

称取5.0g 硫脲,加约40 mL 水,加热溶解,冷却后定容至100 mL。

GB/T 30771—2014

6.2.3.1.2 硫酸溶液(1+9)

量取硫酸100 mL, 小心倒入900 mL 水中,混匀。

6.2.3.1.3 硫酸溶液(1+1)

量取硫酸100 mL, 小心倒入100 mL 水中,混匀。

6.2.3.2 氢化物原子荧光光度计法

取 5 mL~10mL 浸泡液于25 mL 容量瓶中,分别加入硫脲溶液(6.2.3.1.1)2.5
mL, 用硫酸溶液

(6.2.3.1.2)定容至刻度并混匀,按GB/T

同时做空白试验。

5009. 11—2003 总砷的测定中5 .2~第8章执行。

6.2.3.3 银盐法

取 5 mL~10mL 浸泡液于150 mL 锥形瓶中,加水至40 mL, 再加入10 mL
硫酸溶液(6.2.3.1.3),

按 GB/T 5009. 11—2003 总砷的测定中13.2、第14章执行。

浸泡液中砷的含量按式(1)进行计算。

style="width:2.92656in;height:0.63316in" /> (1)

式中:

X - 浸泡液中砷的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A:—— 测定用浸泡液中砷的质量,单位为微克(μg);

A2—— 试剂空白液中砷的质量,单位为微克(μg);

V — 浸泡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6.2.4 锑溶出量测定

按 GB/T 5009.63—2003 中第8章执行。

6.3 微波炉适应性

按 GB/T 27587 执行。

6.4 变 形

按 GB/T 3300 执行。

6.5 产品规格误差、缺陷尺寸

按 GB/T 3301 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采用每百单位不合格品数(计件法)检验。

7.2 交收检验

7.2.1 每件产品应经制造厂检验部门全数检验并经交收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GB/T 30771—2014

7.2.2 交收检验项目为5.1和5.5规定的内容。

7.2.3 交收检验按 GB/T 2828.1—2003
的各项规定执行。各项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接收质量限、
检验水平及抽样方案见表3。正常检验一次抽样及判定按表4执行。

3

检查项目

不合格分类

接收质量限(AQL)

检查水平(IL)

抽样方案

5.1.1

A

0.25

一般检查水平Ⅱ

一次抽样(从正常检验 一次抽样开始,按转移

规则进行)

5.5

B

4.0

特殊检查水平S-3

5.1.2

一般检查水平Ⅱ

5.1.3

5.1.4

5.1.5

5.1.6

4

批量范围

一般检查水平Ⅱ

特殊检查水平S-3

AQL=0.25

AQL=4.0

AQL=4.0

样本量

Ac

Re

样本量

Ac Re

样本量

Ac

Re

2~8

50

0 1

3

1

3

1

9~15

50

0 1

3

1

3

0 1

16~25

50

0 1

3

0 1

3

0 1

26~50

50

0 1

13

1 2

3

0 1

51~90

50

0 1

13

1 2

3

1

91~150

50

0 1

20

2 3

3

1

151~280

50

0 1

32

3 4

13

1 2

281~500

50

0 1

50

5 6

13

2

501~1200

50

0 1

80

7 8

13

2

1201~3200

200

1 2

125

10 11

13

1 2

3201~10000

200

2

200

14 15

20

3

10001~35000

315

2 3

315

21 22

20

3

35001~150000

500

3 4

315

21 22

32

3 4

150001~500000

800

5 6

315

21 22

32

3 4

≥500001

1250

7 8

315

21 22

50

5 6

7.2.4 受检产品可按单位、套具、花面、器型等形成批。

7.2.5 样本的抽取按以下要求进行:

a) 单位产品按表3的规定从交货批中直接随机抽取样本量

b)
成箱配套产品根据交货批产品数量对照表3的要求查出相应的样本量,用样本量除以每箱内

GB/T 30771—2014

的产品数,其商差是整数则以此数值为抽取的箱;其商差含小数,则去除小数,在整数位加1作
为抽样检箱数。从交货批产品中随机抽取确定箱数的成箱配套产品,然后从抽取的箱中随机

抽取该批产品的样本量(每箱中抽出的样本数应大致相等)

c) 当交货批小于或等于样本量时,则全部抽取。

7.2.6
交收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该批产品由交货方返工之后,方可
再次提交检验。

7.3 型式检验

7.3.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内容,所有项目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
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原料改变时;

b) 生产工艺方法变更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停产6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d) 生产工艺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

e) 有合同要求时。

7.3.2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规定周期内制造,并经过批检查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个批中抽取,抽取样
本的方法要保证所得到的样本能代表本周期的实际技术水平。

7.3.3 型式检验按GB/T 2829—2002
的规定执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别水
平、不合格判定数及抽样方案见表5。有合同要求时,可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5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

判别水平

(DL)

抽样方案

样本量

Ac Re

5.1.1

A

6.5

一次

32

0 1

5.5、5.1.2、5.1.3、5.1.4、5.1.5、

5.1.6

B

20

32

3 4

5.3.1

A

15

I

一次

6

0 1

5.3.2

6

0 1

5.4

30

3

0 1

5.2

B

25

I

二次

n₁=5

n₂=5

0

1

2

2

7.3.4 检验的各个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

8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8.1 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按 GB/T 3302规定执行。

8.2 成套产品包装时要求配套无差错。

style="width:4.16666in;height:1.85328in"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日用玻璃陶瓷

GB/T 30771—2014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

网址:www.gb168.cn

服务热线:400-168-0010

010-68522006

2014年12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 ·1-50456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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